根據全省統一部署,近日,我市實施了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,切實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。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,調整范圍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。調整辦法采取定額調整、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,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和標準完全統一。
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,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3元。
掛鉤調整體現“多繳多得、長繳多得、多得多調”的激勵機制。一是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,繳費年限15年以下(含15年)的每人每月增加16.5元,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,按每滿一年增加1.1元調整,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。其中,對原按贛府廳發〔2010〕29號、贛府廳發〔2011〕37號、贛府廳發〔2011〕38號文等有關規定,選擇一次性繳費32500元至10000元參保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,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時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。二是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,每人每月按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.23%增加。
傾斜調整體現對高齡退休人員群體的統籌照顧,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標準。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2元,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7元,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2元,滿85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7元。高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(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準)。
根據工作安排,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增的基本養老金(含從2022年1月起調整的養老金部分),將在7月底前發放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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